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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1-16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55

同学们:

一、申请时间。自2017年起,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提前至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

二、申请对象。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毕业班的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校且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申请条件的学生。其中,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班中的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是预申请工作的重点对象,应该全部进行预申请。

三、申请办法。通过“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平台(http://xszz.fjedu.gov.cn)”提交申请。各单位要组织和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时在平台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并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材料清单、注意事项和办理流程可登陆预申请平台查看),确保预申请工作顺利开展。

四、资格审核。各单位要根据“八贷八不贷”审核条件(详见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中国保监会 福建监管局《关于加快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闽教助〔2013〕5号)),及时通过平台做好预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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