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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会议须知······························································· (1)
二、大会日程······························································· (2)
三、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暨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3)
四、大会主席团成员、执行主席及秘书长名单····················· (3)
五、代表团分组名单······················································ (4)
六、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5)
七、第四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6)
八、第四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6)
九、第四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6)
十、第四届工会换届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及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7)
十一、大会选举办法······················································ (8)
十二、大会有关报告
1.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10)
2.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12)
3.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13)
4.第三届工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19)
5.第三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20)
6.工会四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23)
7.《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修订)修订情况说明 (28)
会 议 须 知
一、与会代表须佩戴代表证,在会议开始前10分钟签到入场,并按
指定位置就坐。
二、与会代表应着装整齐(男士着浅色长袖衬衫,深色西裤;女士着正装)。
三、各代表团秘书应在会议开始前清点所在代表团出席大会的代表人数并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
四、会议期间,各位代表应严格遵守大会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确有要事不能参加者,应向大会主席团提出,经大会执行主席批准后方可准假。
五、会议开始后,与会代表应自觉将手机设置为震动或关机状态,保持会场良好秩序。
六、各位代表应妥善保管大会所发会议材料。
七、会议地点:101学术报告厅
八、会议时间:2019年11月5日(星期二)下午14:10~17:00
2019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4:10~17:00
大 会 秘 书 组
2019年11月5日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四届一次代表大会
暨教代会会议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内 容 |
参加 对象 |
主持人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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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5 日 星期二 下午 |
14:10 —— 14:40
|
开幕式 |
1、介绍与会领导; 2、宣布大会开始(全体起立、奏国歌); 3、校长郝超教授致开幕词; 4、宣读《厦门市教育工会关于同意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换届选举的批复》(厦教工组【2019】20号) 5、与会全体代表合影留念。 |
全体正式 代表、列席代表 |
张
琴 |
101学术报告厅 |
14:40 —— 15:40
|
第一次全体会议 |
1、秦正友同志作《第三届工会工作报告》; 2、杨莉婵同志作《工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3、杨志桥同志作《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 4、张 琴同志作《工会四届一次代表大会暨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5、潘秋勤同志作《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修订)及2019年度目标考核方案说明。 |
全体正式 代表、列席代表 |
|||
15:45 —— 16:45 |
分组讨论 |
各代表团分组讨论并审议: 1、《第三届工会工作报告》; 2、《工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3、《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 4、《工会四届一次代表大会暨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5、《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 办法》(修订)及2019年度目标考核方案说明。 |
全体正式 代表、列席代表 |
各代表团团长 |
各 代 表 团 讨 论 地 点 |
|
11 月 8 日 星期五 下午 |
14:10 —— 15:00 |
主席团会议 |
1、各代表团汇报分组讨论情况; 2、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大会决议(草案)》。 |
主席团成 员、各代表团团长 |
大会执行主席 |
中 心 会 议 室 |
15:00—— 16:00 |
第二次全体会议 |
1、大会执行主席宣读并通过《大会决议》; 2、大会执行主席介绍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候选人情况; 3、选举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委员名单。 |
全体正式 代表、列席代表 |
秦正友 |
101学术报告厅 |
|
16:00—— 16:30 |
闭幕式 |
1、副校长刘文体同志致闭幕词; 2、宣布大会闭幕(全体起立、奏国际歌)。 |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四届一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暨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组 长:刘文体
副组长:秦正友
成 员:张 琴、潘秋勤、沈承楠、黄义夕、刘荣锋
杨莉婵、杨志桥、纪凤媚、黄 宇、付蒙蒙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四届一次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
执行主席及秘书长名单
主席团成员:林亚姜、陈毅勇、郝 超、刘文体、陈益健、
秦正友、刘秀才、张宝胜、张 琴、沈承楠、
潘秋勤、何岳华、曾 宏、黄义夕、刘荣锋、
王纳共、胡银涛、杨莉婵、杨志桥、纪凤媚、
黄 宇、付蒙蒙
执行主席: 刘文体
秘 书 长: 秦正友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团分组名单
第一代表团(19人):团长:潘秋勤 副团长:曾 宏 秘书:彭 萍
分组讨论地点:中心会议室
成 员: 林亚姜、潘秋勤、柯龙江、纪凤媚、付蒙蒙、黄 宇、王纳共、彭 萍、
曾 宏、曾 莉、陈东亮、洪 敏、罗 涛、黄义夕、邱瑞征、黄飘生、
陈江灿、官群华、叶一红
第二代表团(20人):团长:刘荣锋 副团长:谭金涛 秘书:林 霞
分组讨论地点:智谷路演厅
成 员:刘秀才、刘荣锋、胡银涛、包 璐、陈承毅、林丽琴、陈皎洁、何岳华、
齐 畅、薛 斌、郑丽群、张惠娟、杨莉婵、史春惠、白燕瑜、林 霞、
张雅娟、谭金涛、罗仁如、黄智超
第三代表团(18人):团长:陈益健 副团长:沈毅容 秘书:苏 琳
分组讨论地点:厚德楼301
成 员:陈益健、周 玉、沈毅容、王晓琴、韩利明、洪亚龙、黄维雅、李泉水、
林惠玲、林吉红、沈美萍、苏 琳、王丽容、叶丽君、郑婷婷、温招英、
苏 琦、黄兰芳
第四代表团(21人):团长:沈承楠 副团长:杨志桥 秘书:苏宝珍
分组讨论地点:精技楼一楼会议室
成 员:刘文体、沈承楠、杨志桥、曾庆斌、吴飞燕、苏宝珍、 李小兰、曾智良、
刘 平、杨婷婷、王国庆、刘皎然、林柳旺、郑伶俐、郑雅洁、张烨红、
邱雅婷、王小凤
列席代表:林国龙、罗慧灵、赖文贵
第五代表团(23人):团长:张 琴 副团长:林艺凤 秘书:洪吉慧
分组讨论地点:厚德楼302
成 员:秦正友、张 琴、林艺凤、洪吉慧、林海珍、苏栋梁、蔡丽华、王晓倩、
张瑞茹、韦锦丽、聂红娟、李海霞、吴志潮、陈贵凤、王 蕾、胡延茹、
蔡永妍、燕聪慧、李智晶、陈晗静、白 超、王科豪、侯 芳
第六代表团(18人):团长:张宝胜 副团长:许惠州 秘书:曾德重
分组讨论地点:厚德楼303
成 员:郝 超、张宝胜、许惠州、李敏勇、李 燕、曾德重、王小凤、陈建勇、
肖明霞、吕 爽、吴婷婷、赵 翔、王珊霞、吴则康、郑梦月、倪天慧、
李燕红、施 馨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按姓氏笔画排序)
|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籍贯 |
学历学位 |
政治面貌 |
职称 |
参加工作时间 |
入会时间 |
现工作单 |
备注 |
|
||||||||||||
王纳共 |
男 |
1978-10 |
汉族 |
福建 |
本科 |
中共 |
助理研究员 |
200209 |
2002 |
教务处 |
|
|
||||||||||||
付蒙蒙 |
女 |
1985-03 |
汉族 |
安徽 |
本科 |
中共 |
|
201307 |
2013 |
校工会干事 |
|
|
||||||||||||
刘荣锋 |
男 |
1983-11 |
汉族 |
福建 |
本科 |
中共 |
讲师 |
200608 |
2006 |
产教融合与创业就业处 |
|
|
||||||||||||
张 琴 |
女 |
1979-02 |
汉族 |
福建 |
研究生 |
中共 |
副教授 |
200209 |
2002 |
教育学院 |
|
|
||||||||||||
李 燕 |
女 |
1982-04 |
汉族 |
福建 |
本科 |
中共 |
助理研究员 |
200508 |
2005 |
艺术与建筑学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
|
|
||||||||||||
杨志桥 |
男 |
1983-10 |
汉族 |
福建 |
本科 |
中共 |
助理研究员 |
200501 |
2005 |
工学院 |
|
|
||||||||||||
肖明霞 |
女 |
1986-12 |
汉族 |
江西 |
群众 |
中共 |
讲师 |
201409 |
2014 |
艺术与建筑学学院建筑专业教研室主任 |
|
|
||||||||||||
周 玉 |
女 |
1979-06 |
汉族 |
福建 |
研究生 |
中共 |
讲师 |
200508 |
2005 |
经贸学院 |
|
|
||||||||||||
秦正友 |
男 |
1967-12 |
汉族 |
安徽 |
本科 |
中共 |
|
200508 |
2005 |
校长助理兼党政办主任 |
|
|
||||||||||||
黄义夕 |
女 |
1968-04 |
汉族 |
福建 |
专科 |
中共 |
|
200701 |
2007 |
总务处 |
|
|
||||||||||||
潘秋勤 |
女 |
1981-10 |
汉族 |
福建 |
本科 |
中共 |
副研 |
200407 |
2004 |
教务处处长 |
|
|
||||||||||||
薛 斌 |
男 |
1992-01 |
汉族 |
福建 |
本科 |
中共 |
|
201408 |
2014 |
校团委干事 |
|
|
||||||||||||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按姓氏笔画排序)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
民族 |
籍贯 |
学历 学位 |
政治面貌 |
职称 |
参加工作时间 |
入会时间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备注 |
|||||||||||||
杨志桥 |
男 |
1983-10 |
汉族 |
福建 |
本科 |
中共党员 |
助理研究员 |
200501 |
2005 |
工学院 |
主任候选人 |
|||||||||||||
杨莉婵 |
女 |
1974-04 |
汉族 |
福建 |
专科 |
群众 |
|
201007 |
2010 |
财务处 |
|
|||||||||||||
洪志白 |
男 |
1981-01 |
汉族 |
福建 |
专科 |
群众 |
|
200208 |
2002 |
财务处 |
|
|||||||||||||
黄兰芳 |
女 |
1982-09 |
汉族 |
福建 |
本科 |
群众 |
中级(财政税收经济) |
201208 |
2012 |
会计金融教研室教师 |
|
|||||||||||||
黄朱婷 |
女 |
1985-08 |
汉族 |
福建 |
研究生 |
中共党员 |
助理研究员 |
200706 |
2007 |
人事处劳资管理干事 |
|
|||||||||||||
女职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按姓氏笔画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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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 |
民族 |
籍贯 |
学历 |
政治面貌 |
职称 |
参加工作时间 |
入会时间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备注 |
|||||||||||||
包 璐 |
女 |
1992-07 |
汉族 |
福建 |
专科 |
中共 |
研究实习员 |
201407 |
2014 |
教学辅助中心实训室管理员 |
|
|||||||||||||
苏 琳 |
女 |
1992-06 |
汉族 |
福建 |
本科 |
群众 |
|
201509 |
2015 |
经贸学院 |
|
|||||||||||||
苏宝珍 |
女 |
1989-01 |
汉族 |
福建 |
本科 |
中共 |
研究实习员 |
201509 |
2015 |
工学院 |
|
|||||||||||||
周 玉 |
女 |
1979-06 |
汉族 |
福建 |
研究生 硕士 |
中共 |
讲师 |
200508 |
2005 |
经贸学院 |
主任候选人 |
|||||||||||||
林海珍 |
女 |
1980-08 |
汉族 |
福建 |
本科 |
群众 |
助教 |
201311 |
2013 |
教育学院 |
|
|||||||||||||
倪天慧 |
女 |
1992-03 |
汉族 |
江苏 |
本科 |
中共 |
研究实习员 |
201408 |
2014 |
艺术与建筑学院辅导员 |
|
|||||||||||||
章婷婷 |
女 |
1991-02 |
汉族 |
福建 |
本科 |
中共 |
|
201411 |
2014 |
校团委干事 |
|
|||||||||||||
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按姓氏笔画排序)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
民族 |
籍贯 |
学历 |
政治面貌 |
职称 |
参加工作时间 |
入会时间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备注 |
|||||||||||||
张雅娟 |
女 |
1983-02 |
汉族 |
福建 |
本科 |
中共 |
助教 |
201103 |
2011 |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室主任 |
|
|||||||||||||
秦正友 |
男 |
1967-12 |
汉族 |
安徽 |
本科 |
中共 |
|
200508 |
2005 |
校长助理兼党政办主任 |
主任候选人 |
|||||||||||||
潘秋勤 |
女 |
1981-10 |
汉族 |
福建 |
本科 |
中共 |
副研 |
200407 |
2004 |
教务处处长 |
|
|||||||||||||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工会换届选举
总监票人、监票人及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一、第四届工会换届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总监票人:陈益健
监 票 人:沈承楠、李敏勇、黄 宇
二、第四届工会换届选举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总计票人:纪凤媚
计 票 人:叶一红、彭 萍、林 霞、林海珍、王小凤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上级工会关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规定精神,特制定选举办法如下:
一、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工委员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委员的组织领导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11名,提名候选人12名,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为1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5名,提名候选人5名,实行等额选举;工会女工委员会委员7名,提名候选人7名,实行等额选举;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委员3名,提名候选人3名,实行等额选举。
三、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工委员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各工会小组推选,工会四届一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听取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四、第四届工会换届选举,由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半数及以上,始得当选。如获得同意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同意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最后几名候选人得同意票数相等,以不同意票少的当选;如最后几名候选人同意票数相等且不同意票数也相等,或获得同意票半数以上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再重新选举,不足名额暂作空缺。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故缺席的代表,不委托投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六、代表对候选人可以表示同意,可以表示不同意,也可以表示弃权。对某候选人表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对某候选人表示不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弃权不画任何符号。表示不同意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候选人的空格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不画“○”无效;另选人必须是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工会会员,否则提名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含另选他人)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选票一律用蓝、黑色的墨水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字迹要清楚,不要随意涂改。对某一候选人,如果所画符号无法辨认的,作弃权处理。
八、大会选举采用人工计票。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3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5名。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由大会筹备领导小组提名后报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监票人、计票人由各代表团推选,提交大会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
九、投票时,监票人员首先投票并执行监票任务,随后大会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座区依次投票。
十、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清点选票,并由总监票人将清点结果书面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一、计票完毕后,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书面报告选举的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
十二、本选举办法未尽事项,授权大会主席团研究处理。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四届一次代表大会暨教代会筹备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校工会于2019年10月11日向校党委递交《召开工会四届一次代表大会暨教代会的申请》,经校党委同意后,10月18日向厦门市教育工会上报申请并获批。
目前,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四届一次代表大会暨教代会筹备工作已经准备就绪,现将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情况
2019年9月25日我校工会委员会印发《关于推选工会四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各类人选名单的通知》(厦兴工〔2019〕5号),各工会小组根据会员数及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共选定代表119名,其中正式代表116人,列席代表3人。本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从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到代表的选举产生,符合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和厦门市总工会关于代表产生办法和规定的程序。
二、关于本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及代表团的组成情况
经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四届一次代表大会暨教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拟设主席团成员22名,由校领导、各部门领导及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等组成。
本次代表大会分六个代表团,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每个工会小组独立组成或联合组成一个代表团。
三、关于本次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
1、通过第三届工会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经费审查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等;
2、选举产生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及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委员;
3、通过《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修订);
四、关于本次代表大会的文件起草工作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十分重视本次大会各项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专门成立秘书组,对五年来的工会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后,又广泛听取修改意见,反复进行补充、修改,使之更加符合我校工会工作实际和要求。各项工作报告将提交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四届代表大会进行审议。
各位代表,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四届一次代表大会暨教代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具备召开大会的条件,大会接下来的工作,将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我们衷心地祝愿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四届一次代表大会暨教代会圆满成功!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四届一次代表大会
暨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各位代表: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四届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委托,向大会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关于推选工会四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各类人选名单的通知》(厦兴工〔2019〕5号),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四届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认真对各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全校共有11个行政部门和4个教学部门,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各工会小组认真研究并提出了代表侯选人,经民主选举产生正式代表116名,其中,教师代表72名,占62.1%;女教职工代表53名,占45.7%;中共党员代表76名,占65.5%。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四届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认为:出席本次大会的代表有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有我校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有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教职工,积极参加工会各项工作的积极分子。这些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代表的产生经过民主选举,符合规定程序和选举办法;代表的资格符合规定的条件,116名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以上报告,请审议。
情系职工 真诚服务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第三届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五年来,在厦门市教育工会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工会始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紧贴党政中心、紧贴工作实际、紧贴教职员工”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积极为教职工谋福利、维利益,想教职工之所想,谋教职工之所愿,在协调劳动关系、加强职工教育、稳定职工队伍、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下面,我将第三届工会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五年来工会工作回顾
(一)五年来主要成绩
1.先进集体不断涌现
一是获得两个省级荣誉。2018年,学校工会完成哺乳室(女职工休息室)“一室多用”的拓展延伸功能创建工作,获得福建省“我最喜爱的妈妈小屋”称号,并获得补助金4万元;2018年3月,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中心”荣获“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岗”称号。
二是获得5个市级荣誉。2015年,学校思政教研部荣获厦门市“工人先锋号”称号(厦工〔2015〕63号);2017年,我校工会荣获厦门市总工会授予“四星职工之家”荣誉称号(厦工〔2018〕18号));2017年,学校思政教研部荣获2017年厦门市“巾帼文明岗”称号(厦妇〔2017〕16号);2018年,学校党政办公室荣获厦门市“工人先锋号”称号(厦工〔2018〕59号)。2019年,学校教务处荣获厦门市“工人先锋号”称号(厦工〔2019〕43号)。
2.先进个人屡屡获批。自2015年至今,工会成功申报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及教育类单项奖共13项,潘秋勤、聂红娟、刘平等13名优秀教职工分别获得厦门市的表彰。
3.女工工作成绩突出。2017年,校工会荣获厦门市女职工保健工作达标单位(厦卫妇幼〔2018〕84号);2018年,校工会顺利承办厦门市教育工会女工工作会议。
(二)五年来主要工作
1.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一是推进工会组织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工会工作,2018年5月,学校工会完成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法人资格申请工作。2018年11月校工会又成功申报并获批厦门市“四星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二是完善工会制度建设。五年来,以学校二轮评估、机构改革工作为契机,校工会工作同学校工作紧密结合,对现有工会工作职责、女职工福利政策、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梳理完善,进一步加强工会制度建设。
三是规范工会管理工作。为加快工会规范化建设,建设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2014年11月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会会员管理和缴交工会会费的通知》(厦兴工〔2014〕7号),建立健全学校工会会员档案,进一步规范我校工会会员管理并落实工会会费缴交制度;2015年至今,为不断扩大校工会组织覆盖面,提高职工入会率,为141名新入职教职工办理入会申请、办理了工会会员卡。
四是加强工会队伍建设。2015年10月,工会主席秦正友参加工会干部上岗资格培训班,完成其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上岗资格证。
2016年7月,工会组织委员付蒙蒙参加厦门市总工会举办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并取得三级证书。五年来,学校每年都选派财经委员与校财务人员去参加厦门市总工会举办的财务人员培训。
五是规范工会财务管理。为切实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确保工会经费收得起来、用得其所、花得安全,为广大教职工会员办更多实事好事,校工会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规范各类工会费用报销行为。五年来,没有发生任何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的行为。
六是紧密联系上级工会。为加强校工会与上级工会之间的联系,校工会积极配合上级工会完成各类事务、活动的开展工作。每年度,处理上报上级各类文件近百份,完成每年基层工会数据统计及工会报纸杂志征订等工作,配合上级工会完成各类教职工的文体活动等。
2.维护权益办实事
一是以职工为本。学校工会从维护教职工群众的整体利益出发,协助行政做好教职工生活保障工作,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2014年11月至今,共为教职工申请结婚礼金21100元,发放生日蛋糕劵36660元,申请生育津贴5200元,发放病困慰问金31585元,为20多人次身患重病、家境困难的教职工申请上级工会各类补助金37511元。
二是想职工所想。2015年至2017年,每年为近200名教职工办理厦门市总工会医疗互助保障参保事宜;2018年起,争取到学校董事会的大力支持,所有医疗互助参保费用由学校承担,每年为300多名教职工全员办理厦门市总工会医疗互助保障参保事宜。
三是谋职工所愿。2015年校工会开始组织教职工体检工作,并对体检方案不断完善,每年为近200名教职员工办理体检相关事宜并将学校体检补贴(400元/人·年)落实到位。
四是急职工所急。2017年,在教职工林大茂同志身患重病期间,校工会在精技楼举行“捐款献爱心活动”,在不到两天的时间内筹集善款97730元,解其家庭燃眉之急。
3.做好女工工作
一是引领女教职工。女工工作一直是学校工会工作的重点,校工会积极申报女职工保健工作达标单位,并于2018年获评女职工保健工作达标单位(厦卫妇幼【2018】84号)。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中心荣获“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岗”称号,有效促进学校女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是关爱女教职工。为积极响应学校二胎政策,体现学校对女教职工的尊重和关爱,2016年底,校工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学校重新修订《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试行)》,将产假延长至158天。2018年,校工会完成了哺乳室(女职工休息室)“一室多用”的拓展延伸功能创建工作,获得福建省“我最喜爱的妈妈小屋”称号。
三是服务女教职工。校工会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活动促进女工工作。五年来,每逢“三八妇女节”,都提前为女教工申请活动经费,积极开展“多肉植物栽培”、女职工健康知识讲座、心理知识讲座等各类活动,如:2017年6月邀请女职工健康知识公益讲师唐琳医师,为大家介绍常见妇科疾病及生殖健康新概念,2018年厦门市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副教授许立军在我校开展《婴幼儿生长发育、营养指导》讲座。近两年,学校还配合市总工会,组织90多名女教职工开展免费两癌筛查工作。
4.推动工资体系优化
校工会多次推动学校教职工薪酬待遇调整工作。
一是修订薪酬福利方案。2015年,校工会根据学校现有教师工资结构,结合学校相关工资福利政策,推动出台《教职工薪酬、福利部分修订方案》,新的薪酬方案更多地向一线教职工倾斜,使一线教职工得到实惠。
二是推动薪酬待遇调整。2016年9月,推动学校为教职工普调工资300元/人·月并列入基本工资中,以此激励教职工参与学校二轮评建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全体教职工热爱兴才、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坚定为兴才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信心、决心,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努力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是积极开展调研活动。2017年、2018年,为优化我校工资体系,校工会积极组织人事、教务等工作人员,前往在厦各民办高校进行专题调研,为学校进一步优化教职工工资结构提供宝贵的参考意见。
5.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一是持续开展优秀传统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是我校工会的传统工作。如:每年都申请经费,组织开展“三八妇女节”、教师节、中秋节等传统活动,“我运动·我快乐”校运会已连续坚持14年。
二是不断丰富创新活动形式。校工会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在三八妇女节积极组织开展“多肉植物栽培”活动,受到广大教职员工的欢迎。开展“六一亲子”活动,让教职工带娃悠闲两不误,有效减轻教职工工作压力。在“我运动,我快乐”校运会上增加教职工喜爱的运动项目,如:跳绳、打牌等,鼓励教职工多多参与,享受运动带来的欢乐。
三是积极鼓励职工小家建设。鼓励各工会小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如:爬山、看电影、茶话会……等。其中,由人事处潘秋勤同志组织的中秋亲子博饼活动,赢得了大家的喜爱。
6.增强教职工权益意识
一是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2014年经由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四次教代会共提交提案共计28份126人附议,经并案整理后确定为19份提案,第三届工会委员会经研究列出落实提案表及提案负责人,积极为教职工办实事。2018年校工会以学校改革为主题开展“我为兴才改革建言献策”活动,鼓励教职员工畅所欲言,又从大局出发整理出六大类,共22条提案,供学校专题研究,推动解决。
二是维权能力进一步提升。2015年上半年,顺利通过《教职工享受定期体检方案》及《教职工薪酬、福利部分修订方案》。同年12月召开三届一次工会暨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审议并通过了《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草案)及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草案),充分体现了教职工参政、议政的意识。
7.开展各类评优评先
校工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组织学习考察为载体,每学年都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各类优秀评优、评先活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中青年教师”、“师德师风标兵”、“优秀大学生导师”、“招生工作优秀区域负责人”、“招生先进个人”、“网络宣传先进个人”等,并召开表彰大会,对一系列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每年都组织优秀教师及教育工作者约30人赴外地学习考察,以此鼓励先进,拓宽教职工视野,充分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对新一届工会工作的期望
今后,我校工会要继续以党的十九大和上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主题,围绕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新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建设教职工最可信赖的“娘家人”为目标,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活力型”工会。
(一)进一步督促提案有效落实
本届教代会我们将进一步落实提案收集整理工作。全体教职员工为了学校的改革发展集思广益、献计献策,体现了“兴才人”的集体智慧和主人翁意识,工会将对这些提案进行认真梳理,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推动提案的有效落实。
(二)进一步推动校务及时公开
进一步推动学校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拓展和充实校务公开渠道和内容,切实保障教职工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以利于维护职工利益,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谋兴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不断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制度
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积极争取各级党政对工会工作的支持,主动参与各种改革方案的讨论和制定,努力将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合法权益和主张,反映到制度和政策层面上来,为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说话办事。
(四)进一步完善工会工作制度
进一步探索学校工会的工作规范和激励机制。完善工会议事制度,发挥各委员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工会委员联系基层制度,定期走访各学院、部门工会小组和教职工群众,沟通思想、了解情况、解决难题、勤办实事。
(五)进一步打造教工之家
进一步满足教职工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培育教工文化社团,精心组织品位高雅、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舒缓教职工的生活、工作压力,培育教职工自尊自信、积极向上的心态。继续实施“送温暖”活动,坚持“五必访”(教职工生病住院必访、教职工家庭有矛盾必访、教职工家庭有婚丧喜事必访、教职工有思想问题必访、教职工家庭有困难必访)制度;开展并组织好喜庆节日的各项活动(如教师节、三八妇女节、中秋节以及“双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观学习)。
各位代表,五年来,工会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为教职工办了一些实事,这些都是学校党政、上级工会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三届工会委员、各工会小组长勤奋工作、尽职尽责的结果,更是广大教职工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支持工会建设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三届工会委员会向长期支持学校工会工作的领导、教职员工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希望四届工会与时俱进、努力工作,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以上是第三届工会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届工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托,向大会作第三届工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一、工会经费来源
第三届工会经费总收入为2995711.13元,其中,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收入为25052元;学校补助经费收入为2771096.75元;上级补助收入为185720元;其他收入(表彰奖励等)为13842.38元。
二、工会经费支出
第三届工会经费总支出2963035.90元,其主要用于职工教育、文体活动、宣传活动、业务培训、哺乳室建设的成本开支、生病住院教职工的慰问等支出。其中文体活动支出292603.98元,医疗及慰问支出544451.71元,业务培训支出423800元,母婴建设支出63433.11元,其他业务支出(换届经费、工伤补贴、过节费用等)1638747.10元。
三、工会经费结余
截止2019年10月30日止,本届工会经费累计结余88791.83元。
以上工会财务收支报告,请代表们审议!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届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
受第三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对第三届工会财务工作报告的审查意见
(一)本届经费审查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经审查:第三届工会经费总收入为2995711.13元(截止到10月30日)。其中学校补助经费收入为2771096.75元,占总收入的92.50%;上级补助185720.00元,占总收入的6.19%;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收入为25052元,占总收入的 0.84%;其他收入(表彰奖励、经营收入等)为13842.38元,占总收入的0.46%。
本届工会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会员活动和各工会小组活动;用于教职工教育、文体活动等职工活动;用于教职员体检、工会哺乳室建设等所需支出;以及发放全校婚丧嫁娶病困等慰问开支。本届收支至2019年10月底结余88791.83元。
(二)对本届工会经费使用及财务工作的评价与建议
经审查,本届经费审查委员会认为,工会提交的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本届工会经费的收入、支出情况。几年来,工会认真贯彻国家财经政策,积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依法合规地收缴经费,合理地管理好工会资金。
1. 学校加大了对工会经费的扶持力度。2015-2019年,学校在行政公用经费以及学校福利费等经费中安排各类文体活动、考察学习等活动预算经费,为工会顺利、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2.坚持以教职工会员为本,坚持工会经费使用向教职工会员倾斜、向重点工作倾斜的原则。本届工会经费确定了使广大教职工会员普遍受惠的原则,大部分经费均用于工会会员活动、帮助困难教职工、慰问婚丧嫁娶等活动,惠及到每位工会会员。这些活动的开展与普惠性,大大增强了工会的凝聚力和大家庭的感召力,得到了广大会员的肯定。
3.校工会在重视工会活动等软件建设的同时,还着力在硬件建设上加大投入。2016年学校进行哺乳室拓展建设,为更多教职工会员提供了良好的休闲、活动、培训的场所,受到了广大会员的欢迎。
4.校工会重视和加强财务管理,经费收支合理,量入为出,统筹兼顾,根据新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要求用好用活经费,保证了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需要,切实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5.帮困资金使用得当,进一步加大了对大病、重病会员的关心和帮扶力度,同时通过多种渠道争取帮困基金的来源,积极为教职工办理加入厦门市总工会医疗互助保障体系的相关手续,申请上级工会重大疾病帮困经费的配套支持,切实为困难会员和患病会员解决实际困难。
6.校工会财务人员能认真贯彻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规范工会的会计核算;认真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上报及时。工会经费的开支达到了年初有预算、年内有自查、年终有决算的要求。
7. 建议校工会今后在预算管理上向更科学、更精细化方向努力;加强预算与支出的匹配度,在支出标准、程序上向更规范化、更制度化、更合理化方向发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财务力量的配备,以使工会经费管理更上一层楼。
本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意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建议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二、本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回顾
(一)履行职责,维护资产安全
本届经费审查委员会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认真执行经审工作条例,加强规范化建设。认真审查工会财务的年度预算以及年终决算报告,坚持每年一次对工会财务工作的检查,查看工会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经费的计提和拨付情况、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并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二)强化培训,完善相关制度
本届经审委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理论和实务审计知识,进一步改善经审会委员和经审干部的专业和知识结构,为做好工会经审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本届经审会,认真查阅《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审阅《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员工福利有关制度》、《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经费财务预决算》,每年安排人员到厦门市总工会参加工会财务培训,为工会财务工作提供服务。
(三)深入研究,夯实工作基础
本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遵循“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经审工作,促进了工会经济活动的健康运行,使工会经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经审工作水平。
五年来,本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是各级领导和广大会员重视和支持的结果,是经费审查委员会与时俱进、勤奋工作、尽职尽责的结果。
三、对新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的期望
(一)进一步提高对经费审查工作的认识。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及广大教职工会员费,也是开展工会各项活动的物质基础。期望下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从全局出发,拓宽思路,提高教职员工对会员会费交纳工作的认识,使会费交纳工作更加规范化。并围绕经费预算精细化、经费使用科学化,多提意见,多出主意,加强审计监督,促进我校工会事业更好地发展。
(二)坚持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经费收支的预决算审查。重要开支事项做到事前有明细预算,事后有审核、审查,保证经费的合理合规、公平有效使用。
(三)加强对工会经费的专项审查。随着工会各类活动项目日益增多,工会经费支出内容也将进一步扩大,因此工会经费支出的专项检查也成为经审委工作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点内容。期望下届经审委在现有基础上加强专项、项目审查,以利于资金更合理的使用。
各位代表,五年来,本届经审委的工作得到了校领导、校工会和全体工会会员的大力支持,在此,本届经审委全体成员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相信,新一届的经审委一定会不负重望,在帮助工会合理有效使用经费、推进工会工作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四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代表:
我受学校四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的委托,向大会作提案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第三届工会提案落实情况
第三届工会共收到提案28份,经并案整理后确定为19份提案,其中有8项被列为重要提案;4项提案被列为一般提案;7项提案列为建议。立案的12份提案中,有9份落实的提案,占立案提案的75%;落实起来有难度有困难的提案有3份,占立案提案的25%。具体落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已落实的提案
1.关于建立学校预决算制度的提案
学校多次召开校长办公会,研究开展实质性财务预算的相关工作,并多次组织《财务管理与预算》专题培训。2018年初步完成学校2019年财务预算工作,有效提高了学校资金利用效率, 2019年财务决算绩效考核及2020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将于12月底前完成。
2.关于教职工享受定期体检的提案
校工会于2014年12月底出台《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凡与学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入职满一年以上的教职员工均享受每年一次的定期体检。2015年6月校工会开始组织教职工体检工作,并逐年对体检方案不断完善,每年为近200名教职员工办理体检相关事宜并将学校体检补贴(400元/人·年)落实到位。
3.关于修订完善教职工薪酬福利制度的提案
校工会一直在为教职工薪酬福利制度的完善做努力:
2015年,校工会根据学校现有教师工资结构,结合学校相关工资福利政策,推动出台《教职工薪酬、福利部分修订方案》。并推动学校对《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薪酬定级及正常晋升办法(试行)》中原有的薪酬级别晋级封顶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2016年9月,推动学校为教职工普调工资300元/人·月并列入基本工资中。2017年、2018年,校工会积极组织人事、教务等工作人员,前往在厦各民办高校进行专题调研,为学校进一步优化教职工工资结构提供宝贵的参考意见。
4.关于购买知网、万方等数字图书馆的使用权的提案
学校图书馆于2015年开始购买维普电子期刊,2018年学校又采购了“超星电子期刊”,资源内容包括7000多种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其中核心期刊有1300多种、独家授权期刊有900多种。目前,学校计划再采购100个账号的知网全库使用权,以满足学校教师教学科研需求。
5.关于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共同缔造美丽兴才的提案
以学校二轮评估为契机,自2015年开始,学校建造了兴才智谷,改造了学校食堂,增设了学生教室等,学校校园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另外,学校还积极主动与有关行政部门洽谈入驻软件园三期的各类项目,以期解决校园用地困难、教学用房紧张问题,力求进一步改善学校的校园面貌和办学条件。
6.关于关注教职工业余生活和心理健康的提案
校工会一直都很重视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在一年一度的校运会中增加适宜教职工参与的趣味项目,举办多肉植物栽培活动,组织开展六一亲子活动,并多次邀请校外专家进校开展各类心理咨询讲座,沙龙等。
7.关于多媒体教室修缮的提案
学校成立教辅中心,实现了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归口统筹管理。2018年7月,学校将厚德楼所有多媒体教室共计28间升级为锐捷云平台加短焦投投影仪与触控电子背板智慧多媒体教室。
8.关于强校一论——构建兴才特色校友文化的提案
2016年,学校编印校友集,为广大校友作宣传。学校创业园、众创空间都对广大校友开放,为他们提供咨询与服务,切实为校友解决创业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校友不断成长。2019年9月,成功举办首次“兴才中专校友会”。
9.关于在图书馆安装空调的提案
学校于2015年购置两台空调,用于图书馆的一楼大厅,改善学校书籍的储藏环境。计划将于2020年会再次添置多台空调,有效改善图书馆的阅读环境。
(二)落实起来有难度或困难的提案
1.关于设立“兴才教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的提案
校工会于2015年初草拟《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爱心互助
基金管理办法》,但因学校现实因素的影响,本提案被搁置。
2.关于改善师生出入学校的交通问题的提案
学校师生出行问题,困扰我校很多年。我们虽然在交通问题上提了不少建议和方案,因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收效甚微。但随着软件园三期建设的发展,地铁一号线的开通,学校师生交通问题已得到极大程度的改善。
3.关于切实解决新聘青年教师住房问题的提案
校领导积极主动作为,一直在为学校教职工住房问题的改善作努力。本年度,校工会与人事曾与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接触,期望以公共租赁的方式解决此项问题。
(三)作为意见和建议处理的提案
作为意见和建议处理的提案,如制作清晰简单的工资条(现工资明细可在智慧兴才APP查询);向教师提前发放第二学期教材;设立食堂教师专用餐区等建议得到了采纳并落实。
二、本次代表大会提案整理情况
(一)提案的征集整理
1.提交本次会议提案共计28份162人次参与附议。
2.经提案工作小组认真疏理、分类,对涉及问题相同或相近的提案合并处理,根据合理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原则,将热点和难点的提案列为重要提案;将符合作为意见和建议的提案列为一般提案或建议。经并案整理后拟确定16份提案。
3.提案整理结果经本次会议筹备领导小组认定:3项拟列为重要提案;5项拟列为一般提案;8项拟列为建议。提交本次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最后定案。
(二)提案的定案
1.经研究拟列为重要提案的有3个
(1)关于设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提案。该提案为5份提案合并而成,由张琴、叶丽君、沈承楠、刘荣锋、张雅娟等人提出,共有35人次附议。主要内容为: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建立年金制度,通过利用福利沉淀实现有效激励,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利于学校和个人合理节税。教职工与学校订立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通过建立个人账户的方式,由企业和职工定期按一定比例缴纳费用。
(2)关于搭建两“平台”一“中心”的提案。该提案由王纳共提出,共有4人附议。主要内容为:在智慧校园建设基础上,搭建两“平台”即教师个人发展平台和学生个人发展平台,一“中心”即师生网上服务中心,探索“互联网+”条件下教育服务、治理新模式。
(3)关于实现教室网络全覆盖,推动“互联网+”下智慧课堂建设的提案。该提案由2份提案合并而成,由王纳共、吕爽提出,共有9人附议。主要内容为:借助智慧校园建设契机,通过“互联网+”分阶段搭建学校“智慧课堂”,包括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教学平台建设、学习平台建设、质量评价预警与反馈等四个模块。
2. 经研究拟列为一般提案的有5个
(1)关于提高午餐补贴的提案。该提案由7个提案合并而成,由李小兰、黄兰芳、聂红娟、林艺凤、林霞、包璐、叶丽君提出,共有32人次附议。主要内容是:现行工资明细中,午餐补贴始于2008年,学校每月给教职工补贴200元作为午餐补贴,至今已过了11年,随着物价上涨,学校食堂的饭菜价格也随之提高。目前学校教师在食堂用餐一般要花费12-15元不等,相当于2008年的两倍价格,为提升教职工幸福指数,希望适当提高教师午餐补贴。
(2)关于提高公积金缴交比例的提案。该提案由7个提案合并而成,由苏宝珍、林惠玲、陈素绿、张雅娟、包璐、吴则康、王科豪提出,共有38人次附议。主要内容是:学校现行公积金缴比例交按照入职年限制定,入职年限低的教职工普遍工资也低,随着物价上涨,生活成本增加,交完公积金,这部分教职工生活压力大,为提高教职工归属感,希望学校公积金缴交比例适当提高。
(3)关于成立厦门兴才学院“幸福女性学堂”的提案。本提案由2份提案合并而成,由周玉、林霞提出,共有13人附议。主要内容是:提议工会成立 “幸福女性学堂”,利用校内外相关资源,开设各类学习班、讲座等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帮助女教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塑造美丽、自信的个人形象,有益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以更饱满的热情投身到学校的教育事业中。
(4)关于加强教职工团队建设、业务培训的提案。本提案由2份提案合并而成,由何岳华、陈皎洁提出,共有12人附议。主要内容一是为加强学校各部门团队凝聚力与团队协作能力,让兴才人更有归属感,建议每年开展一次秋游或春游活动(短途),对象为全体工会会员;二是重视对行政管理人员的科研能力、业务能力的培训,可通过定期在校内举行专题分享会的形式达成。
(5) 关于建立统一规范的学生学籍档案管理中心的提案。该提案由杨志桥提出,共有5人附议:现学生学籍档案分散于学生处、教务处、融创处、继续教育中心各二级学院等多部门保管存放,且填写标准不统一、不规范,大多为纸质版。建议学生学籍档案归属某一职能部门管理,并逐步推动建立信息化学生学籍档案库,建立信息化学校档案库,两库合并成立学校档案管理室,打破信息孤岛,真正实现智慧校园管理。
3.经研究被列为建议的有7个
(1)完善无手机课堂活动的提案(吕爽);
(2)关于软三地铁口增设校车停靠点(吕爽)
(3)关于招生政策向紧重专业倾斜的提案(沈承楠)
(4)建议为教职工统一办理厦门旅游年卡(邱雅婷)
(5)对学生实习实行类别化和层次化管理的提案(尤传斌)
(6)建议降低教师基本课时的提案(吕爽)
(7)关于加强对外学术与科研交流的提案(吴则康)
各位代表,对本届提案中被列为建议的将纳入学校各项工作中加以推动,被列为一般提案的将制定计划落实,被列为重要提案的将实行领导负责制,制定提案落实责任分工表,明确任务、完成时间、责任到人,由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督促跟踪落实。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考勤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强化教职工岗位责任意识,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对《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厦兴人[2016]23号)进行修订,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原则
1、合法性原则:修订的内容与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令、法规保持一致,不相违背,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合理性原则:修订办法既要体现严谨、公正、高度的制约性、严肃性,同时考虑人性特点,避免不近情,不合理等情况出现。
3、民主性原则:修订过程充分征求全体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与职工代表平等商定。
二、修订过程
本管理规定自本年度3月份开始启动修订工作,在查阅现行劳动法规和开展调研工作的基础上,于5月15日完成初稿。其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并多次征求教职工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四易其稿,现提请大会审议。
三、修订内容
1、本规定分为总则、考勤办法、考勤要求、其他等四章,共十一条。
2、本规定明确和规范了考勤的种类、管理要求和审批权限。
3、本规定调整了病假、工伤假、婚假、生育假等请休假期间的待遇,与现行法规一致。
4、本规定增加了教职工请休假期间工作承接人的要求。
附件:《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考勤管理办法》
附件: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考勤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强化教职工岗位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考勤是教职工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薪酬发放等重要依据之一,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执行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条 人事处负责全校教职工考勤的管理、监督。各教学、管理服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考勤工作。
第二章 考勤办法
第四条 工作制
学校执行每周5天工作制、寒暑假制度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每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为8:05至11:50,14:00至16:45。
校领导、招生人员、保安、宿管、驾驶员、水电工、木工、勤杂工、保洁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保卫处、总务处、招生办不享受寒暑假。
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教职员工之外,个别部门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应及时将调整方案报人事处,经批准后方可按调整的作息时间进行考勤。
遇到下列情况学校可以适当延长教职工工作时间:由于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为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学校安排的紧急任务的。
第五条 考勤办法
(一)教学岗位人员,聘期内不实行坐班制度,但应严格按照教学管理部门的安排开展教学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学校、学院(部)安排的其他集体活动时间均须进行考勤。
(二)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除执行轮班制岗位外)实行常规坐班制(白班),正常工作日内每天上下班按照部门规定方式进行考勤。
(三)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坐班或轮流坐班制度,坐班期间上下班按照部门规定方式进行考勤。
(四)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人员,根据部门工作安排和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考勤。
(五)工作需要临时加班人员按进、出班时间进行电子打卡考勤。
(六)凡遇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值班人员,按正常上、下班时间进行电子打卡考勤。
第三章 考勤要求
第六条 考勤要求
(一)考勤工作应认真负责、及时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每月汇总“部门考勤统计表”于次月3日下班前将请假单、调休单、出差单、公务单、加班单及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考勤表报送人事管理部门。
(二)人事管理部门人员对考勤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汇总,并于每月5号前汇总上月“教职工考勤统计表“情况,经校领导签字审批后,作为当月工资审核、考核、发放的依据。
(三)如谎报、瞒报者,一经查实,追究当事人、考勤员、部门负责人责任,并计入年度绩效考核。
第七条 考勤种类
(一)正常出勤
按照学校工作日时间上下班。
(二)旷工
1.无故缺勤,即为旷工;
2.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60分钟或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即为旷工。未及时或未办理请假审批手续、未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无故超假者、弄虚作假骗取假期者、以及无故不参加学校及所在部门统一安排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公益活动及其他社会活动的。均以旷工处理。
旷工扣罚3倍日薪(含旷工当日薪资)
(三)日常公务和出差
1.日常公务
公务申请:教职工因学校工作需要在厦门行政区域内办理各项业务的外出,需提前填写《公务派出单》申请审批;上班前直接办理业务未到学校者,或者下班前未办理完业务而无法回到学校者,应与部门负责人提前沟通并得到批准,回校后一日内补办手续。
审批权限:本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审批。
公务管理要求:员工日常公务应将《公务派出单》报部门考勤人员记录,作为考勤依据。
2.出差
出差申请:教职工在厦门行政区域外办理各项业务的出差,需提前填写《出差派出单》申请审批;如因临时决定或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办理出差申请,可在出差当日告知部门考勤人员并说明派遣出差的事由和批准人,并在出差回校后两日内补办出差申请手续。
审批权限:五天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五天以上出差报分管领导批准,中层干部外市出差均报分管领导批准。如派出单位非本部门,需经派出单位和本部门领导批准。
出差管理要求:出差前明确出差地,及办理业务项目,按计划及目标完成出差任务;出差期间应遵守当地各项规定,保护自身的财产及人身安全;员工出差需将《出差派出单》报部门考勤人员记录,作为考勤依据。出差借款、各项费用的报销按财务制度执行。
(四)请假
1.事假
事假申请:教职工因特殊情况需处理个人私事而无法到岗上班,需提前填写《请假单》申请审批;如因临时或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申请,应与部门负责人提前沟通并得到批准,回校后两日内补办手续。
审批权限:三天内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事假报分管领导批准。
事假管理要求:事假每月不得超过10天,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全年请事假的次数、日数列为年终考核内容。
扣款规定:事假天数*日薪*100%。
2.病假
病假申请:教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医疗单位证明(收费凭证、病历、病休证明或者住院证明等)确定不能工作,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核给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病假当日应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并得到批准,回校后两日内填写《请假单》补办手续。
审批权限:五天内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五天以上病假报分管领导批准。
病假管理要求:全年请病假的次数、日数列为年终考核内容。
扣款规定: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教职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的三天以内不扣款,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病假按天数*日薪*30%扣款,一周以上至一个月病假天数*日薪*60%扣款,一个月以上则按照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直至医疗期结束。
3.工伤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厦门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持《请假单》向人事部门办理请假手续,按照相关条款,依法享受有关工伤保险待遇。
4.婚假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教职工入职后依法办理结婚登记,享有婚假15天(假期前后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合并计算),最多分3次休完。
请婚假须持《请假单》并附《结婚证》向人事部门办理请假手续,《结婚证》登记之日必须是在入职后,婚假仅限自结婚证开具之日起一年内使用。
婚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5.生育假
生育假分为产前检查假、产假、哺乳假、男方照顾假。
(1)产前检查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修正)》,女教职工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怀孕,在怀孕满3个月后享有产前检查假;怀孕3至6月末每月一次,怀孕第7个月至8个月末每月二次,怀孕9个月后每周一次,每次不得多于半天。
第一次请产前检查假需持《请假单》并须附《结婚证》和《生育服务登记表》向人事部门办理请假手续。
产前检查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2)产假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修正)》,女教职工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怀孕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最多累计不超过180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假期前后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合并计算,一次休完)
请产假须持《请假单》并附《生育服务登记表》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向人事部门办理请假手续。
产假期间的工资为:本人基础工资以及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教职工可于产假期间或期满后至厦门社保局申领相应的生育津贴。未能享有生育津贴的产假,由学校支付基础工资。
(3)哺乳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修正)》,女教职工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生育后,婴儿一周岁以内需要哺乳的,可申请每天在工作时间1小时的哺乳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可持持《请假单》并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到人事部门办理手续。
哺乳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4)男方照顾假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男教职工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在配偶生育前后1个月内可休15天的照顾假;男教职工照顾假最多分3次休完。
请照顾假须持《请假单》并附《生育服务登记表》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向人事部门办理请假手续。
照顾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6.丧假
教职员工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养(继)父母、配偶、子女丧亡,给予丧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丧亡者,给予丧假3天;丧假须一次性休完,在省外料理的,可酌情给予路程假。
请丧假须持《请假单》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人事部门办理请假手续。
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如超过以上规定天数,超过部分均以事假处理。
(五)加班与值班
学校鼓励教职员工提高工作效率,日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学校工作需要加班的,且经与教职员工协商后,除不定时工作制外的教职员工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在原工作岗位继续从事本职工作发生的时间可视为加班。
教职员工加班以同时具备《加班申请表》及《电子打卡记录》作为核算加班费的依据。各部门负责人按规定权限根据学校和部门工作要求,审核加班申请,合理安排工作,控制加班,对加班时间内的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教职工和辅导员外,夜间加班经部门领导同意,可在次日给予半日补休假,或按30元/晚计算;
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教职工外,周末加班(值班)按照60元/天计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值班)均按照180元/天计算。
寒暑假值班按照日薪+30元/天补贴计算。
周末、寒暑假、节假日值班由党政办牵头组织安排。
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在岗值班,禁止脱岗。
教职员工因参加学校组织的非工作时间的团建、培训、学习、公干等自由参与的活动,不视为加班,均不支付加班(值班)工资。
(六)补休
所有的加班,部门首先考虑在当月安排补休,或抵冲当月事假,一天抵一天,原则上按月结清,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七)年假
在本校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签订劳动或聘任协议的教职工,每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下列情形不享受年休假:①教职工享受寒暑假的,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假根据学校实际工作具体情况,并充分考虑教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应在一年度内休完,可以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具体按照《职业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执行。
请年假须持《请假单》向人事部门办理请假手续。若因个人原因不休年假的,应填写《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申请单》报部门考勤人员备案,学校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进行支付。
(八)公休及法定节假日
1.公休:星期六及星期日为公休日。
2.法定节假日《国务院办公厅节假日通知》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再行调整,以学校下发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为带薪假期。
第四章 其他
第八条 教师迟到或无故不到影响上课的,按教学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处理。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课的,累计三天以内(含三天)应按教学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调停课手续,三天以上除调停课手续外还需办理请假手续。
第九条 教职员工因请休假,无法处理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承接人代行其职务。
(一)工作承接人的确定及优先顺序:
1.工作承接人原则上应优先自本部门中同岗位中选择熟悉该岗位运作状况一人代理或按照承办工作的内容选择两人(含) 以上共同代理。
2.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在本部门中无法选择合适的承接人时,以其工作性质较相近的部门人员,选择阶段工作量较小的一人以兼岗形式代理。
3.所经办的工作特殊,于同级或部门中均无合适的承接人时,由请休假人的上级主管为工作承接人。
(二)工作承接人承接2周以上工作的,按休假人“岗位工资+月预发绩效”计算兼岗补贴。
第十条 日薪计算规定:(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董事会津贴+月绩效 +工龄津贴+午餐补贴+房交补贴)/21天
第十一条 如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审批人和经办人应履行保密责任。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厦兴人[2016]23号)同时废止,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由人事处负责解释。